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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货币监理署敲定《GENIUS法案》稳定币最终实施规则,2027年1月生效

美国货币监理署(OCC)已敲定并正式公布实施《GENIUS法案》的最终规则。该法案是美国联邦层面的支付型稳定币监管立法。此次公布标志着美国金融监管机构中首个完成《GENIUS法案》具体执行规则的案例。相关规则将与该法正式生效日同步,自2027年1月18日起全面适用。

该规则涵盖美国境内的国民银行(全国性银行)和联邦储蓄协会、外国银行分行及子公司、寻求获得联邦牌照的非银行金融科技发行方,以及所有受美国司法管辖的海外稳定币发行方。根据最终规则,发行方必须以现金和短期美国国债等合格资产构成储备,储备规模至少达到流通量的100%,并保障用户按面值以1:1比例即时赎回的权利。规则还要求限制对单一交易对手的集中度,并确保每日最低流动性;同时建立稳定币托管服务、定期外部审计以及每周和每季度报告制度,以加强审慎监管。

发行方被严格禁止向稳定币持有者直接提供利息或收益率。不过,初始立法提案中有关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(如交易所和金融科技支付公司)实施间接补偿计划并“一概推定违规”的条款,已在最终规则中删除。监管机构将根据单笔交易合同的具体事实逐案审查和判断:相关安排究竟是以维持或持有稳定币为名义的间接付息合同,还是出于促进支付等正当商业目的而提供的激励。

美国财政部和金融监管机构认为,此次最终规则将成为兼顾数字支付创新与金融稳定的重要转折点。其宗旨是通过《GENIUS法案》,将支付型稳定币纳入合法的联邦制度框架,在推动民间创新的同时维护货币稳定,正如亚伯拉罕·林肯总统于1863年通过《国民货币法》奠定国家货币基础一样。不过,反洗钱(AML)以及遵守美国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(OFAC)制裁规定的具体方案,预计将在与美国财政部另行协调后分阶段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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